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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连云港市前蔷薇河(海沭大沟~河口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02-21  点击数:  

连云港市水利局:

你局《连云港市水利局关于上报前蔷薇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连水计〔2013〕165号)及补充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前蔷薇河西起沭阳县的桑东大沟,东至灌云县境内入古泊善后河,全长约38千米,流域面积285平方千米。流经沭阳县、东海县、灌云县和海州区,是古泊善后河最大的支流。目前连云港市境内前蔷薇河大部分河段河道淤积,河道两岸无堤防,沿线建筑物老化损坏严重,每年汛期洪水倒灌。为适应海州区、灌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护沿河两岸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河道防洪、排涝、引水能力,改善水环境,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年)》要求,同意对连云港市前蔷薇河进行治理。本次治理保护人口约3.04万人,保护耕地面积约8.34万亩。

二、同意对前蔷薇河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疏浚前蔷薇河古泊善后河口~海沭大沟段(桩号0+000~6+060)长6.06千米河道,设计河底高程-2.1~-1.6米(废黄河高程系,下同);边坡坡比1:3;桩号0+000~1+340段河底宽23.0米,桩号1+340~5+220段河底宽22.0米,桩号5+220~5+880段河底宽20.0米,桩号5+880~6+060段河底宽18.0米。

(二)结合河道疏浚对两岸堤防进行加固(桩号0+000~6+060),长13.63千米,设计堤顶高程5.2~5.1米,堤顶宽3.0米,背水坡坡比1:2,迎水坡坡比1:3,保留5米宽滩面作为平台。

在新坝镇镇区段桩号4+660~5+200左岸、桩号4+930~5+200右岸,采用C25砼衡重式挡土墙,挡土墙长0.84千米。挡土墙墙顶高程5.2米,宽0.3米,设栏杆,底板面高程2.5米,宽1.83米,衡重台面高程4.0米,宽0.7米,墙前设1.5米宽平台。

(三)为满足前蔷薇河治理段防洪和排涝要求,需对沿线支河口门进行封闭。新建挡洪涵21座(含移建3座);移建大沟挡洪闸2座;加固大沟挡洪闸2座、排水涵洞1座;赔建灌溉泵站9座;拆除灌溉泵站2座。

具体详见审查意见。

三、核定工程概算投资2876万元。省级以上投资补助70%,其中先期下达60%,其余10%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励。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四、请你市抓紧统一组建专职项目法人,抓好工程建设的协调与管理,确保工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其中,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由你局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由你局负责,报省水利厅备案;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措落实到位;工程完成后由你局主持验收,报省水利厅备案,实行绩效评价。为强化验收管理,应督促项目法人及时报备验收计划和验收材料,确保验收质量。

五、请你局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1〕4号)要求,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管理,严格基建程序,认真编制施工图设计,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优化弃土区布置,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档案和财务管理,确保2014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

 

附件: 1. 连云港市前蔷薇河(海沭大沟~河口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2. 连云港市前蔷薇河(海沭大沟~河口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江苏省水利厅

2014年2月21日

 

附件1

 

连云港市前蔷薇河(海沭大沟~河口段)

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上报概算          

修正概算          

核定概算

其 中

备注

海州区

灌云县

工程部分

2769.09

3141.47

2557.34

1832.22

725.12

 

水利工程

2769.09

3141.47

2557.34

1832.22

725.12

 

(一)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2069.51

2283.92

1799.69

1287.60

512.09

 

1

河道疏浚工程

1151.81

250.49

244.43

184.33

60.10

 

2

堤防、护岸及其他工程

554.15

1045.31

718.76

583.28

135.49

 

3

建筑物工程

363.55

988.12

836.50

519.99

316.50

 

(二)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49.51

162.25

105.54

90.83

14.71

 

(三)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26.84

164.45

164.62

111.31

53.31

 

(四)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150.64

122.50

158.07

106.40

51.67

 

1

施工导流、截流工程

113.32

76.44

82.48

51.22

31.26

 

2

施工场外交通工程

0.00

0.00

38.02

29.23

8.78

 

3

施工场外供电及通讯工程

0.00

0.00

0.00

0.00

0.00

 

4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24.21

28.88

23.50

16.32

7.17

 

5

其他临时工程

13.11

17.18

14.08

9.62

4.46

 

(五)

独立费用

240.72

258.76

207.27

148.49

58.78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37.89

41.78

35.19

25.21

9.98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76.82

70.74

58.66

42.02

16.64

 

3

联合试运转费

0.00

0.00

0.00

0.00

0.00

 

4

生产准备费

0.48

0.00

0.00

0.00

0.00

 

5

科研勘测设计费

96.59

114.66

93.54

67.01

26.53

 

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0.00

0.00

0.00

0.00

0.00

 

工程勘测费

33.67

37.53

35.64

25.53

10.11

 

工程设计费

62.91

77.13

57.90

41.48

16.42

 

5

其它

28.94

31.59

19.88

14.24

5.64

 

工程质量检测费

10.74

11.43

10.18

7.29

2.89

 

工程咨询审查费

10.74

11.97

2.63

1.88

0.75

 

工程审计费

7.46

8.18

7.06

5.06

2.00

 

工程保险费

0.00

0.00

0.00

0.00

0.00

 

(六)

第一至第五部分合计

2637.22

2991.88

2435.19

1744.63

690.56

 

(七)

预备费

131.86

149.59

122.15

87.59

34.56

 

1

基本预备费

131.86

149.59

122.15

87.59

34.56

 

2

价差预备费

0.00

0.00

0.00

0.00

0.00

 

(八)

静态投资

2769.09

3141.47

2557.34

1832.22

725.12

 

其他工程

0.00

0.00

0.00

0.00

0.00

 

专项部分

513.15

391.40

318.66

244.78

73.88

 

建设征地及拆迁安置补偿

513.15

321.37

318.66

244.78

73.88

 

环境保护工程

0.00

31.88

0.00

0.00

0.00

 

水土保持工程

0.00

38.15

0.00

0.00

0.00

 

其他专项

0.00

0.00

0.00

0.00

0.00

 

总投资

3282.24

3532.87

2876.00

2077.00

799.00

 

 

附件2

连云港市前蔷薇河(海沭大沟~河口段)

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前蔷薇河位于古泊善后河以北,沭新河以东,蔷薇河以南,地处宿迁、连云港两市边界,西起沭阳县的桑东大沟,流经沭阳县、东海县、灌云县和海州区,东至灌云县境内入古泊善后河,全长约38千米,流域面积285平方千米。流域内地势平坦,西面略高,东面略低,绝大部分属于圩区。前蔷薇河是古泊善后河最大的支流,是当地一条重要的防洪、排涝、灌溉河道。2005年,宿迁市已对沭阳县境内17.6千米长河段进行了治理(含东海县部分插花地)。

现状连云港市境内前蔷薇河大部分河段河道淤积,河道两岸无堤防,沿线建筑物老化损坏严重,每年汛期洪水倒灌。

为适应海州区、灌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护沿河两岸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河道防洪、排涝、引水能力,改善水环境,对古泊善后河口~海沭大沟段(桩号0+000~6+060)6.06千米长河道进行整治是十分必要的(古泊善后河口以上2.8千米为海州区和灌云县边界河道,其余均位于海州区境内)。本次治理范围保护沿河3.04万人,8.34万亩农田的防洪安全。

二、工程地质

勘探成果基本满足初步设计阶段的要求。本工程先后于2003年、2013年进行了2次勘探,第二次勘探工程段共布置勘探孔14个,其中静力触探孔7个,总进尺333.2米。基本同意初步设计对工程地质的评价意见。

前蔷薇河表层层①-1素填土以粘性土为主,填土以下分布有层①-2粘土,层②重粘土(流塑,局部为淤泥质壤土),层③-1A壤土(场地局部分布),层③-2粘土,层③-2A砂壤土夹壤土(场地局部分布),层③-3壤土,层③-3A壤土夹砂壤土(场地局部分布),层③-4砂壤土,层④粘土。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场地地震基本烈度Ⅶ度。

三、工程任务和工程规模

(一)工程任务

本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河道疏浚、新建堤防及加固(新建)沿河建筑物,使整治段河道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圩内除涝工程由地方政府出资安排同步实施。基本同意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疏浚河道长6.06千米,加固堤防13.63千米,新建护岸挡墙0.84千米,移建、加固挡洪闸各2座,加固排水涵洞1座,新建挡洪涵21座(含移建3座),赔建灌溉泵站9座,拆除灌溉泵站2座。
    (二)工程规模

根据《江苏省淮河流域沂北地区防洪除涝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前蔷薇河区域内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前蔷薇河出口善后河水位4.04米(废黄河高程系,下同)。设计暴雨采用《规划》成果,前蔷薇河流域圩区抽排按5年一遇3日降雨4日排出,采用平均排除法推求洪水,计算得前蔷薇河流域圩区5年一遇排涝模数0.44 立方米/秒/平方千米,整治段设计流量113.8~125.4立方米/秒,相应水位4.17~4.04米。

四、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同意前蔷薇河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沿线建筑物和挡土墙级别为4级。

前蔷薇河整治工程防洪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

(二)河道工程

1、河道疏浚

现状整治段河道底高程-0.7~-1.2米,底宽18~25米,河道平均淤深约1米,同意对桩号0+000~6+060段长6.06千米河道进行疏浚,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河道中心线布置及河道断面设计。

桩号0+000~6+060段河道设计底高程-2.1~-1.6米,边坡坡比1:3.0。桩号0+000~1+340段河底宽23.0米;桩号1+340~5+220段河底宽22.0米;桩号5+220~5+880段河底宽20.0米;桩号5+880~6+060段河底宽18.0米。下阶段细化连接渐变段设计。

2、新建堤防及岸坡防护

河道两岸地面高程3.3~5.0米,大部分在4.0米左右,现状两岸无堤防,经计算确定整治段计算堤顶高程为5.17~5.04米,沿线地面高程基本不满足防洪求,需新建堤防。同意桩号0+000~6+060段两岸新建堤防长13.63千米,新建堤防顶高程5.2~5.1米,顶宽3.0米,背水坡坡比1:2.0,除迎水面新建挡墙堤段外,其余迎水坡坡比1:3.0并保留5米宽滩面作为平台。

桩号4+660~5+200段左岸、桩号4+930~5+200段右岸位于新坝镇镇区,河道两岸房屋紧临河岸,拆建难度大,同意新建堤防迎水面采用挡土墙布置,工段长0.84千米。 新建C25砼衡重式挡土墙墙顶高程5.2米,宽0.3米,设栏杆,底板面高程2.5米,宽1.83米,衡重台面高程4.0米,宽0.7米,上、下墙高分别为1.30、1.40米,上墙墙背坡比1:0.3,下墙墙背坡比1:0.35,墙前设1.5米宽平台。

(三)建筑物

1、挡洪涵闸

(1)移建、加固挡洪闸

现状武圩闸(桩号1+360左岸)、吴南挡洪闸(桩号5+210右岸)设计标准低、老化损坏严重,分别位于中心大沟沟口、东泊涟河河口以上0.65、1.2千米,同意移址新建。新闸址分别位于中心大沟沟口、东泊涟河河口以上115、315米,设计流量均为19.62立方米/秒,均为单孔胸墙式水闸。新建武圩闸、东泊涟河闸(吴南挡洪闸更名)闸孔净宽均为4.0米,胸墙底高程分别为2.5、3.5米,闸底板顶面高程分别为-0.50、0.5米,底板顺水流方向长均为10.25米,上、下游消力池长均为8.0米,池后海漫长均为10.0米,前蔷薇河侧海漫末端设抛石防冲槽。闸室段设启闭机房、交通桥,采用平面直升式钢闸门,配1台QP-2×50千牛卷扬式启闭机。东泊涟河闸地基采用灌注桩进行处理。

大穆海沭河闸(桩号5+890左岸)、孙庄闸(桩号3+160左岸)分别位于海沭大沟、孙庄大沟沟口以上213、110米,闸孔净宽分别为4.0、3.3米,现状结构较好,但闸门破损、启闭机老化,不能正常运行。同意对两闸进行加固,将原混凝土闸门更换为平面钢闸门,门槽改建;更换螺杆启闭机;新建胸墙;启闭机大梁拆建;工作桥和交通桥栏杆拆建。

(2)新建挡洪涵

整治段新建堤防后,同意对沿线18条现状无控制中、小沟口增设控制口门,新设口门采用涵洞式布置。现状马排沟闸、陈富沟闸、小沈出水洪闸距沟口较远,且不满足防洪要求,同意移至沟口新建挡洪涵洞。新建涵洞共计21座,采用C25钢筋砼洞身,设闸门控制。

基本同意本阶段对直径1.0米圆管涵,断面尺寸1.5×1.8(宽×高,下同)、2.0×2.5米箱涵进行典型设计,涵洞底板面高程暂定为1.0米,软弱地基采用换沙处理,下阶段应进一步根据各涵闸具体情况细化工程设计。新建涵闸具体位置及断面尺寸见下表。

序号

属地

新建涵洞

位置桩号

断面尺寸(米)

备注

1

海州区

新坝镇

5+755右岸

1.5×1.8

 

2

5+490左岸

1.5×1.8

 

3

5+110左岸

1.5×1.8

 

4

4+430右岸

1.5×1.8

 

5

4+010左岸

1.5×1.8

 

6

3+855左岸

1.5×1.8

 

7

3+710左岸

1.0

 

8

3+590右岸

1.5×1.8

 

9

3+130右岸

1.5×1.8

 

10

2+955左岸

1.0

 

11

2+910右岸

1.5×1.8

 

12

2+330左岸

2.0×2.5

 

13

0+640左岸

2.0×2.5

 

14

0+230左岸

1.5×1.8

 

15

灌云县龙苴镇

2+670右岸

1.5×1.8

 

16

2+473右岸

2.0×2.5

小沈出水洪闸前

17

2+096右岸

2.0×2.5

 

18

1+830右岸

2.0×2.5

 

19

1+320右岸

1.5×1.8

陈富沟闸前

20

0+670右岸

1.5×1.8

马排沟闸前

21

0+365右岸

1.5×1.8

 

(3)加固排涝涵

现状新坝东环路排水涵洞(桩号4+290左岸)无控制,同意临前蔷薇河侧新建洞首控制及消力池。

2、排涝泵站

本次工程治理项目安排确定为整治段前蔷薇河堤防封闭交圈,上报孙庄大沟排灌站(桩号3+160)原址拆建,吴老圩河排灌站(桩号1+830)和小沈排灌站(桩号2+096)更新改造均位于圩区内部,予以取消,今后地方政府在实施圩内除涝工程项目时应统筹考虑。

3、灌溉泵站

同意对受筑堤影响的河道沿岸灌溉泵站给与赔建。基本同意本阶段对HW400-7型、HW350-8型、HWG200-8型混流泵及350ZLB-125型轴流泵单机组泵站进行典型设计,新建灌溉泵站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属地

泵站

名称

桩号

设计规模

(立方米/秒)

泵型

备注

1

海州区新坝镇

新西西码头站

5+505左岸

0.35

HW400-7

 

2

新西一组站

5+470右岸

0.27

HW350-8

 

3

液化气厂泵站

5+430左岸

 

 

只赔建27平方米泵房

4

自来水厂泵站

5+287左岸

 

 

报废拆除

5

新西二三四组站

5+200右岸

0.27

HW350-8

 

6

新西大桥东站

4+970右岸

0.11

HW200-8

 

7

新坝二里沟站

4+415右岸

0.27

HW350-8

 

8

渡口泵站

4+385左岸

 

 

报废拆除

9

新坝三里沟站

3+100右岸

0.55

500ZLB-125

 

10

武圩三组泵站

0+060左岸

0.27

HW350-8

 

11

灌云县龙苴镇

小沈西站

2+660右岸

0.27

350ZLB-125

 

 

五、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筑堤土方取自河道沿线滩地,疏浚采用绞吸式挖泥船施工,利用取土坑进行弃土,在工程沿线就近布置排泥场11个。建筑物施工设置临时围堰。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施工计划安排。

六、征地拆迁

本工程无永久征地。工程临时占地计357.83亩(海州区264.83亩、灌云县93.0亩),其中排泥场占地237.83亩(海州区171.56亩、灌云县66.27亩),施工临时占地120.0亩(海州区93.27亩、灌云县26.73亩),拆迁房屋453.6平方米(海州区378.6平方米、灌云县75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为2年。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按苏政发[2011]40号文及相关文件执行。

七、工程概算

(一)同意工程投资概算按《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2年修订本)和江苏省水利工程概算定额及2012年动态基价执行。

(二)材料价格采用《江苏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价格信息》2013年10月连云港市信息价,32.5级水泥377元/吨,42.5级水泥425元/吨,黄砂60元/吨,碎石62元/吨,块石62元/吨,柴油8.44元/公斤,电1.07元/度,钢筋3.82元/吨。

(三)本工程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32.46万方,土方回填30.02万方,砂石0.36万方,砼0.91万方。

(四)连云港市前蔷薇河(海沭大沟~河口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上报概算3282.24万元,修正概算3532.87万元。经审查,核定为2876元,其中海州区段投资2077万元,灌云县段投资7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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