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转报〈常州市新北区浦河治理工程(万绥段)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常水基〔2012〕65号)及修正初步设计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浦河是常州市新北区西部骨干引排河道,南起常州市新北区城巷大沟,北入长江,除入江口2千米长河道位于镇江丹阳市境内,其余18.03千米长河道均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境内。河道现状主要存在问题是淤积较为严重,引排不畅,局部岸坡塌滑等。为保护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防洪安全,提高河道引排水能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年)》要求,同意对浦河万绥段(孟城闸以南200米~万绥桥以南30米,河道桩号C0+000~C3+390)总长3.39千米河道进行治理。本次治理范围保护该段河道沿线1.14万人的防洪安全。
二、同意浦河(万绥段)按防洪五十年一遇、除涝二十年一遇标准进行治理,相应防洪设计水位6.29米(吴淞高程系,下同),排涝设计流量40立方米/秒。主要工程内容为疏浚河道长3.39千米,新建护岸长6.84千米。
(一)河道疏浚
对河道桩号C0+000~C3+390段总长3.39千米河道进行疏浚,设计底宽4.0~10.0米,底高程2.0米,边坡坡比1:3.5。
(二)岸坡防护
对东岸堤防桩号E0+000~E3+450、西岸堤防桩号W0+000~W3+390段总长6.84千米岸坡采用格宾网箱防护,护坡底高程2.0米,顶高程5.0米,护坡厚30厘米,坡脚设2.0米宽、50厘米厚格宾网箱护底,护坡、护底下均设土工布垫层,高程5.0米以上堤坡采取草皮防护。其中,东岸堤防桩号E0+870~E1+050、E1+250~E3+3+450段,西岸堤防桩号W0+870~W1+045、W1+245~W2+085、W2+085~W2+670、W2+820~W3+390段总长4.55千米堤段在高程4.5米处设1.75米宽平台,平台以下坡比1:3.5,平台以上坡比1:3;东岸堤防桩号E0+000~E0+870段,西岸堤防桩号W0+000~W0+870、W2+670~E2+820段总长1.89千米堤段高程4.5米处平台宽0~1.75米,平台以下坡比1:3.5,平台以上坡比1:3;东岸堤防桩号E1+050~E1+250、西岸堤防W1+045~W1+245总长0.4千米堤段不设平台,堤坡坡比1:3。
对东岸堤防E1+050~E1+250、西岸堤防桩号W1+045~W1+695、W2+085~W2+195段总长0.96千米堤坡高程5.0米处施打7.0米长钢筋砼预制方桩抗滑,间距1.0米,桩后设10厘米厚、2.7米长砼预制挡板,桩顶设钢筋砼联系梁。
对东岸堤防桩号E0+000~E0+870段,西岸堤防桩号W0+000~W0+870、W2+670~E2+820段总长1.891千米堤坡高程4.5米(平台外缘)处施打7.0米长钢筋砼预制方桩抗滑,间距1.0米,桩后设10厘米厚、2.7米长砼预制挡板,桩顶设钢筋砼联系梁。
三、核定工程总投资2959万元。省级以上补助投资40%,其中先期下达30%,其余10%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励。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四、该工程项目法人由常州市新北区水利局负责组建,由你局审批;招标投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报省水利厅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由你局负责,报省水利厅备案;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由你局负责;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措、落实到位;工程完成后由你局主持竣工验收;实行绩效评价。
五、请你局严格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1〕4号)要求,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管理,督促新北区水利局严格基建程序,认真编制施工图设计,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优化弃土区布置,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财务和工程档案管理。确保2014年汛前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
附件:1. 常州市新北区浦河(万绥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2. 常州市新北区浦河(万绥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江苏省水利厅
2013年5月21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常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印发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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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浦河(万绥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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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上报概算 |
修正概算 |
核定概算 |
备注 |
Ⅰ |
工程部分 |
3090.07 |
3093.68 |
2869.31 |
|
一 |
水利工程 |
3090.07 |
3093.68 |
2869.31 |
|
(一)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2566.68 |
2550.66 |
2445.86 |
取消草皮护坡下土工隔栅,取消宾格网箱表面种草。 |
1 |
河道清淤及陆上土方 |
399.68 |
199.94 |
182.21 |
|
2 |
岸坡防护 |
2150.71 |
2334.24 |
2263.64 |
|
3 |
水位观测设施 |
16.29 |
16.48 |
0.00 |
|
(四)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97.36 |
97.18 |
83.05 |
|
1 |
施工导流、截流工程 |
13.59 |
13.59 |
20.32 |
|
2 |
施工场外交通工程 |
45.21 |
45.21 |
25.36 |
|
4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25.74 |
25.61 |
24.92 |
|
5 |
其他临时工程 |
12.82 |
12.76 |
12.46 |
|
(五) |
独立费用 |
278.89 |
298.52 |
203.53 |
|
1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41.40 |
41.19 |
39.63 |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59.53 |
59.20 |
66.79 |
|
4 |
生产准备费 |
0.53 |
0.53 |
0.00 |
|
5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41.46 |
161.86 |
77.21 |
|
⑴ |
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
4.00 |
3.97 |
0.00 |
|
⑵ |
工程勘测费 |
74.31 |
69.00 |
30.53 |
|
⑶ |
工程设计费 |
63.16 |
88.88 |
46.68 |
|
6 |
其它 |
35.96 |
35.75 |
19.90 |
|
⑴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6.39 |
6.35 |
9.22 |
|
⑵ |
工程咨询审查费 |
10.12 |
10.06 |
2.93 |
咨询审查费为施工图一阶段。 |
⑶ |
工程审计费 |
7.46 |
7.41 |
7.75 |
|
⑷ |
工程保险费 |
11.99 |
11.92 |
0.00 |
|
(六) |
第一至第五部分合计 |
2942.93 |
2946.36 |
2732.44 |
|
(七) |
预备费 |
147.15 |
147.32 |
136.87 |
|
(八) |
静态投资 |
3090.07 |
3093.68 |
2869.31 |
|
二 |
其他工程 |
195.12 |
200.05 |
89.69 |
|
Ⅱ |
专项部分 |
195.12 |
200.05 |
89.69 |
|
一 |
建设征地及拆迁安置补偿 |
114.77 |
121.95 |
89.69 |
|
二 |
环境保护工程 |
18.24 |
25.12 |
0.00 |
|
三 |
水土保持工程 |
62.11 |
52.98 |
0.00 |
|
Ⅲ |
总投资 |
3285.19 |
3293.73 |
2959.00 |
|
附件2
常州市新北区浦河(万绥段)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浦河南起常州市新北区城巷大沟,北入长江,除入江口2千米长河道位于镇江丹阳市境内,其余均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境内,是新北区西部骨干引排河道,新北区境内浦河长18.03千米。浦河所在流域灌溉、排涝由九曲河、新孟河、浦河等河道共同承担,其中浦河汇水区域包括浦河与九曲河之间、浦河与新孟河之间的部分区域,北至大夹江,南至城巷大沟以南的部分区域。河道现状主要存在问题是淤积较为严重,引排不畅,局部岸坡存在塌滑现象等。为促进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保护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防洪安全,提高河道引排水能力,改善水环境,保证河道岸坡稳定,对浦河孟城闸以南200米~万绥桥以南30米(桩号C0+000~C3+390)总长3.39千米河道进行治理是必要的。本次治理范围保护该段河道沿线1.14万人的防洪安全。
二、工程任务和工程规模
(一)工程任务
本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河道疏浚及岸坡防护,使河道岸坡稳定,排涝能力达到20年一遇。基本同意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疏浚河道长3.39千米,新建护岸长6.84千米。
(二)工程规模
浦河防洪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相应水位6.29米(吴淞零点,下同),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流量4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6.06米。河道常水位3.51米。
三、工程地质
勘探成果基本满足初设阶段的要求。本工程段布置勘探点33个,其中静力触探孔10个,总进尺643.55米。基本同意初步设计对工程地质的评价意见。
岸坡土层分布表土主要为①-2层素填土(粉土为主),局部为①-1层杂填土(建筑垃圾);表土以下为②层粉质粘土(局部夹粉土);③-1层粘质粉土(夹较多流塑状淤泥质粘土),局部为③-2层砂质粉土(局部夹粉砂透镜体)。河床表面为①-3层淤泥,厚度为0.7~1.5米。河床淤泥层及岸坡土层以下分布土层为④-1层粉砂;④-2层粉砂,局部为细砂和粉砂互层;⑤层细砂,局部夹粉砂,未揭穿。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场地地震基本烈度Ⅶ度。
四、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同意浦河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工程防洪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
(二)河道工程
治理段河道现状河口宽33~52米,河道底宽6~8米,中心底高程2.3~2.8米,河道淤深0.7~1.5米。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河道中心线布置及河道断面设计,河口宽度基本维持现状。
1、河道清淤
同意对河道桩号C0+000~C3+390段总长3.39千米河道进行疏浚。河道疏浚设计底宽4.0~10.0米,底高程2.0米,边坡坡比1:3.5。
2、岸坡防护
治理段河道地质条件较差,存在岸坡渗流、抗滑稳定问题,结合工程场地条件,基本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岸坡稳定及防护设计方案。
基本同意东岸堤防桩号E0+870~E1+050、E1+250~E3+043段,西岸堤防桩号W0+870~W1+045、W1+695~W2+085、W2+195~W2+670、W2+820~W3+390段总长3.583千米岸坡采用A型护岸。护岸断面及结构形式为在高程4.5米处设1.75米宽平台,平台以下至河底坡比1:3.5,平台以上至现状地面坡比1:3,高程2.0~5.0米间坡面设0.3米厚格宾网箱护坡,护坡坡脚设2.0米宽、0.5米厚格宾网箱压渗护底,格宾网箱底设300克/平方米土工布一层。平台外缘设C20素砼纵格埂一道,断面0.4×0.6米(宽×高)。高程5.0米以上至地面采取草皮防护。
东岸堤防桩号E1+050~E1+250段,西岸堤防桩号W1+045~W1+695、W2+085~W2+195段房屋密集,倚堤而建。基本同意桩号W1+245~W1+695、W2+085~W2+195段总长0.56千米岸坡采用B型护岸。护岸断面及结构形式在A型护岸基础上在格宾网箱顶高程5.0米处每间隔1.0米施打7.0米长C30钢筋砼预制方桩一根,断面0.3×0.25米(长×宽),桩背在高程2.0~4.7米间设0.1米厚C25钢筋砼预制挡板,桩顶浇筑C25钢筋砼导梁,断面0.6×0.3米(宽×高)。基本同意桩号E1+050~E1+250, W1+045~W1+245总长0.4千米岸坡采用A’型护岸。河底以上岸坡按1:3.0放坡,不设平台,护岸不设腰梗,其他护岸结构形式同B型护岸。
东岸堤防桩号E3+043~E3+450段设有挡土墙,岸坡总长0.407千米,基本同意采用C型护岸。护岸断面及结构形式基本同A型护岸,区别在于C型平台以上坡面接至挡墙。
东岸堤防桩号E0+000~E0+870段,西岸堤防桩号W0+000~W0+870、W2+670~E2+820段设有挡土墙,岸坡总长1.891千米,基本同意采用D型护岸。护岸断面及结构形式在C型护岸基础上略有调整,调整内容为:平台宽度0~1.75米,平台外缘原格埂位置打入抗滑桩,方桩、挡板设计结构型式同B型护岸,挡板顶高程4.2米。
护岸设计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桩号范围 |
长度(米) |
护岸形式 |
备注 |
一 |
东岸 |
|
|
|
1 |
E0+000~E0+870.6 |
870.6 |
D型 |
堤顶设有挡土墙,平台打桩 |
2 |
E0+870.6~E1+050 |
179.4 |
A型 |
|
3 |
E1+050~E1+250 |
200.0 |
A’型 |
房屋密集段,高程5.0米处打桩 |
4 |
E1+250~E3+043.85 |
1793.85 |
A型 |
|
5 |
E3+043.85~E3+450.75 |
406.9 |
C型 |
堤顶有挡墙,防护形式同A型 |
|
长度合计 |
3450.75 |
|
|
二 |
西岸 |
|
|
|
1 |
W0+000~W0+870.6 |
870.6 |
D型 |
堤顶设有挡土墙,平台打桩 |
2 |
W0.870.6~W1+045.75 |
175.15 |
A型 |
|
3 |
W1+045.75~W1+245.75 |
200.0 |
A’型 |
房屋密集段,高程5.0米处打桩 |
4 |
W1+245.75~W1+695.75 |
450.0 |
B型 |
房屋密集段,高程5.0米处打桩 |
5 |
W1+695.75~W2+085.75 |
390.0 |
A型 |
|
6 |
W2+085.75~W2+195.75 |
110.0 |
B型 |
房屋密集段,高程5.0米处打桩 |
7 |
W2+195.75~W2+670.75 |
475.0 |
A型 |
|
8 |
W2+670.75~W2+820.75 |
150.0 |
D型 |
堤顶设有挡土墙,平台打桩 |
9 |
W2+820.75~W3+390.75 |
570.0 |
A型 |
|
|
长度合计 |
3390.75 |
|
|
部分河底宽小于6米段河底两侧压渗格宾网箱间增设设抛石防护。
五、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采用围堰断流施工,水下土方采用水力冲挖、水上土方采用挖掘机干法施工,工程弃土场位于浦河桥东南侧。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安排,主体工程在2014年汛前完成,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施工计划安排。由于工程场地地质条件较差,施工时需关注岸坡变化,防止岸坡失稳,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
六、征地拆迁
本工程无永久征地。工程临时占地计146.6亩,包括施工临时占地59.1亩,弃土占地87.5亩,土地使用期限为2年。临时占地赔偿标准按苏政发[2011]40号文及相关文件执行。
七、工程概算
1、同意工程投资概算按《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2年修订本)和江苏省水利工程概算定额及2012年动态基价执行。
2、材料价格采用《江苏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价格信息》2013年4月常州市信息价,32.5级水泥362.1元/吨,42.5级水泥392.7元/吨,黄砂91.8元/吨,碎石70.38元/吨,块石69.36元/吨,柴油8.505元/公斤,钢筋4182元/吨。
3、本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9.33万方,土方回填5.23万方,石方3.29万吨,砼0.41万方。
4、经审核,常州市新浦区浦河治理工程总投资由上报的3285.19万元核定为29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