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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无锡宜兴市西溪河(邮芳河~ 杨巷新市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10-09  点击数:  

无锡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转报宜兴市西溪河(邮芳河口~杨巷新市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的请示》(锡水计〔2013〕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西溪河是沟通太湖湖西地区中干河、北溪河、邮芳河、南溪河、厔溪河的一条天然河道,主要承担着两岸圩区的防洪、排涝任务。河道北起中干河,南止厔溪河,全长25公里,流域面积240平方千米。现状河道主要存在问题是河道淤积严重,排水不畅,堤顶高程不足,堤身单薄,影响两岸防洪安全。为保护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防洪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年)》要求,同意对西溪河邮芳河口~杨巷新市段(桩号7+900~24+770)总长16.87千米河道进行治理。本次治理范围保护沿河东岸居民5.8万人、2.8万亩农田的防洪安全。

二、同意西溪河(邮芳河口~杨巷新市段)按防洪五十年一遇,排涝二十年一遇标准进行治理,相应防洪设计水位6.0米(吴淞高程,下同)。主要工程内容为疏浚河道3.66千米,加固堤防15.94千米,新建护岸2.94千米,加固老挡墙4.45千米。

(一)河道疏浚

对西溪河桩号21+110~24+770段总长3.66千米河道进行疏浚,设计河底高程不高于0.0米,底宽10.0米,边坡坡比1:3.0。

(二)堤身加固

对西溪河东岸桩号7+900~13+665、14+600~24+770段总长15.94千米堤防采取填土加高培厚的加固方案,设计堤顶高程7.0米,顶宽3.0米,边坡坡比1:2.0。迎水坡高程5.0米以上至堤顶采取草皮防护。

(三)堤岸防护

对西溪河东岸桩号14+610~14+670、17+135~17+665、17+960~18+410、23+460~23+675,西岸桩号11+840~12+640、15+610~15+715、16+210~16+270、17+010~17+610段总长2.94千米堤岸新建钢筋砼悬臂式挡土墙护岸,墙顶高程5.0米,墙底板面高程2.5米,底板厚0.4米,挡墙基础采施打木桩处理。

对西溪河东岸桩号11+445~12+875、13+290~13+550、13+880~14+060、14+100~14+610、15+250~15+520、16+760~17+100,西岸桩号12+640~12+900、13+550~14+250、15+300~15+350段总长4.45千米现有挡墙进行加固,采用在墙前增设砼基础加固,基础面高程4.0米,底高程为现状底板面程以下1.0米。

三、核定工程总投资2982万元。省级以上补助投资40%,其中先期下达30%,其余10%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励。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四、该工程由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建设管理;招标投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报省水利厅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由你局负责,报省水利厅备案;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由你局负责;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措、落实到位;工程完成后由你局主持竣工验收;实行绩效评价。

五、请你局严格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1〕4号)要求,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管理,督促宜兴市水利农机局严格基建程序,认真编制施工图设计,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优化弃土区布置,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财务和工程档案管理。确保2014年汛前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

 

 

 

附件:1. 无锡宜兴市西溪河(邮芳河口~杨巷新市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2. 无锡宜兴市西溪河(邮芳河口~杨巷新市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江苏省水利厅

2013年10月9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无锡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印发

 

附件1

 

 

 

 

 

无锡宜兴市西溪河(邮芳河口~杨巷新市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上报概算           (万元)

修正概算           (万元)

核定概算(万元)

备注

工程部分

3342.15

3158.92

2904.21

 

水利工程

3342.15

3158.92

2904.21

 

(一)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2451.02

2154.96

2064.96

 

1

河道疏浚工程

195.72

196.12

171.20

2

堤防加固工程

432.24

392.27

392.27

3

护岸工程

1437.33

1484.60

1501.48

4

其他工程

483.54

81.97

0.00

(四)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483.54

617.30

486.40

 

1

施工导流、截流工程

440.90

399.11

323.23

 

2

施工场外交通工程

0.00

177.95

126.05

 

4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28.46

26.86

24.77

 

5

其他临时工程

14.18

13.38

12.35

 

(五)

独立费用

248.43

236.23

214.92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44.94

42.82

39.92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65.05

61.74

67.33

 

5

科研勘测设计费

116.65

110.60

87.65

 

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0.00

0.00

0.00

 

工程勘测费

40.67

38.56

30.78

 

工程设计费

75.98

72.04

56.87

 

5

其它

21.79

21.08

20.02

 

工程质量检测费

9.91

9.66

9.27

 

工程咨询审查费

3.30

3.16

2.95

咨询审查费为施工图一阶段。

工程审计费

8.58

8.26

7.80

 

(六)

第一至第五部分合计

3183.00

3008.49

2766.28

 

(七)

预备费

159.15

150.42

137.93

 

1

基本预备费

159.15

150.42

137.93

 

2

价差预备费

0.00

0.00

0.00

 

(八)

静态投资

3342.15

3158.92

2904.21

 

其他工程

75.40

94.40

77.79

 

专项部分

75.40

94.40

77.79

 

建设征地及拆迁安置补偿

75.40

94.40

77.79

 

环境保护工程

0.00

0.00

0.00

 

水土保持工程

0.00

0.00

0.00

 

其他专项

0.00

0.00

0.00

 

总投资

3417.55

3253.32

2982.00

 

 

附件2

 

无锡宜兴市西溪河(邮芳河~杨巷新市段)

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西溪河是沟通太湖湖西地区中干河、北溪河、邮芳河、南溪河、厔溪河的一条天然河道,主要承担着两岸圩区的防洪、排涝的任务。河道北起中干河,南止厔溪河,全长25公里,流域面积240平方千米,穿溧阳、宜兴两市,圩区面积13万余亩,圩内人口6.5万,北溪河以北段为溧阳、宜兴市界河,北溪河至邮芳河间部分河段位于溧阳市境内,其余均位于宜兴市境内。工程现状主要存要问题是圩堤标准不足,局部河段淤积,局部驳岸缺失、损坏。为适应宜兴市经济发展需要,保护沿河人民群众的防洪安全,提高区域引水调度能力,在中小河流已实施西溪河邮芳河~厔溪河河口段(桩号0+000~7+680)的基础上,对西溪河邮芳河口至中干河口(杨巷新市)(桩号7+900~24+770)段进行治理是必要的。本次治理范围保护沿河东岸居民5.8万人、2.8万亩农田的防洪安全。

本次工程整治范围中桩号7+900~10+300段位于溧阳市境内,桩号10+300~12+650、17+620~24+770段为溧阳、宜兴市界河,其余均位于宜兴市境内。

二、工程任务和工程规模

(一)工程任务

本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河道疏浚、堤防加固及新建(加固)护岸挡墙等,使河道防洪能力提高到50年一遇,排涝能力提高到20年一遇。基本同意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疏浚河长3.66千米,堤防加固长15.94千米,新建护岸挡墙长2.94千米,加固挡墙长4.45千米。

(二)工程规模

根据《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简要报告》确定西溪河50年一遇防洪设计水位6.00米(吴淞高程系,下同),排涝标准为圩区20年一遇暴雨48小时排出,邮芳河至杨巷新市段相应排涝设计流量60.2立方米每秒。河道常水位3.2米。

三、工程地质

勘探成果基本满足初设阶段的要求。本工程段布置勘探孔34个,总进尺356.0米。基本同意初步设计对工程地质的评价意见。

西溪河堤身表层素填土以耕田土为主、以下分布有粉质粘土(仅局部)、淤泥质粉质粘土、粉质粘土、粉土。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场地地震基本烈度Ⅵ度。

四、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同意工程等别为Ⅳ等,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挡土墙级别为4级。

工程防洪标准为五十年一遇,排涝标准为二十年一遇。

(二)河道工程

1.河道疏浚

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河道中心线布置及河道断面设计。现状桩号7+900~21+110段河底高程-1.5~0.0米,河口宽45~280米,底宽大于30米,该段河道排涝能力满足设计要求,同意维持现状;桩号21+110~24+770段河底高程-0.7~1.0米,河口宽38~50米,底宽5米左右,河床淤积,同意该段河道按底高程不高于0.0米,底宽10.0米,边坡坡比1:3.0进行疏浚。

2.堤防加固

桩号7+900~24+770段东岸圩堤顶高程5.8~7.0米,大部分顶宽1~2米,不满足防洪设计要求,同意对桩号7+900~13+665、14+600~24+770段东岸圩堤采取填土加高培厚的加固方案(桩号13+665~14+600段为镇区,两岸房屋密集,征迁困难,暂不实施)。加固圩堤设计顶高程7.0米,顶宽3.0米,边坡坡比1:2.0。桩号10+300~17+620段西岸不达标圩堤由地方政府自行加固。

3.岸坡防护

桩号10+300~24+770段东岸、桩号12+650~17+620段西岸大部分河坡现状已建有护岸挡墙,除局部堤段挡墙坍塌、墙趾淘刷外,大部分挡墙情况良好;河坡无防护堤段岸坡坍塌严重,同意对无防护岸坡、岸墙损坏严重段岸坡新建护岸挡墙,对底板淘刷段挡墙进行墙趾加固处理。

新建护岸挡墙为C25钢筋砼悬臂式挡土墙,总长2.94千米,墙顶高程5.0米,墙底板面高程2.5米,底板厚0.4米,宽2.6米。挡墙基础采取打杉木桩处理,木桩小头直径不小于0.15米,桩长4.0米。新建挡墙位置及长度见下表。

序号

桩号

工长(米)

备注

东岸

 

 

1

14+610~14+670

110

为村庄段,现状为土坡

2

17+135~17+665

550

现状为土坡

3

17+960~18+410

470

现状为土坡

4

23+460~23+675

220

现状护岸坍塌段

 

合计

1350

 

西岸

 

 

1

11+840~12+640

830

现状为土坡,位于溧阳市境内,该段圩堤涉及的5100亩圩区有4800亩在宜兴市境内。

2

15+610~15+715

100

现状护岸坍塌段

3

16+210~16+270

70

现状护岸坍塌段

4

17+010~17+610

590

位于杨西圩,现状为土坡

 

合计

1590

 

总合计

2940

 

 

杨巷境内现状4.45千米护岸挡墙底板埋深较浅、基底淘刷严重,同意在墙前高程4.0~2.0米(底板顶高程以下1.0米)间浇筑C25砼基础。加固挡墙位置及长度见下表。

序号

桩号

工长(米)

备注

东岸

 

 

1

11+445~12+875

1500

护岸外侧基本无覆土

2

13+290~13+550

310

护岸底板外露

3

13+880~14+060

220

护岸底板外露

4

14+100~14+610

550

护岸外侧基本无覆土

5

15+250~15+520

310

护岸底板外露

6

16+760~17+100

380

护岸底板外露

 

合计

3270

 

西岸

 

 

1

12+640~12+900

345

护岸底板外露

2

13+550~14+250

725

护岸外侧基本无覆土

3

15+300~15+350

110

护岸底板外露

 

合计

1180

 

总合计

4450

 

 

同意桩号7+900~13+665、14+600~24+770段东岸迎水坡高程5.0米以上至堤顶采取草皮防护。

五、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桩号21+110~24+770段河道土方疏浚采用抓斗式挖泥船水下施工,挡墙施工设置临时围堰。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安排,主体工程须在2014年汛前完成,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施工计划安排。

六、征地拆迁

本工程无永久征地。工程临时占地计93.8亩,其中弃土区占地22.5亩,施工临时占地71.3亩,拆迁房屋938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为1年。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按苏政发[2011]40号文及相关文件执行。

八、工程概算

1.同意工程投资概算按《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2年修订本)和江苏省水利工程概算定额及2012年动态基价执行。

2.材料价格采用《江苏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价格信息》2013年7月无锡市信息价,32.5级水泥285元/吨,42.5级水泥370元/吨,黄砂96.29元/吨,碎石89.15元/吨,块石66元/吨,柴油8.105元/公斤,钢筋3343元/吨。

3.本工程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8.71万方,土方回填14.40万方,砼1.26万方。

4.经审核,宜兴市西溪河(邮芳河~杨巷新市段)整治工程总投资上报的3417.55万元,核定为2982万元,详见概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