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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发布时间:2011-04-29  点击数:  

苏水建〔201130

 

水利部安全监督司、水利建设管理总站:

根据《关于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办安监函[2011191号)要求,我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与建议如下:

一、第二条建议加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大量与安全生产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工作,如危险性较大工作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模板支架结构计算,大型构件吊装方案、高边坡基坑开挖等),专职安全员往往不能独立完成。在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中明确提到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按规定履行专项施工方案签字手续。实际施工过程中,专项施工方案就是由项目负责人编制,提交监理部审核。建议项目负责人纳入三类人员,参照项目经理B类纳入管理。

二、第三条建议增加“项目兼职安全员”条款,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巡视往往由专职安全员来完成,但在施工高峰期,现场专职安全员会出现人手不够的情况,而且不少事故隐患由各工种队长、班组长在第一时间发现,建议将“各工种队长、班组长、治安消防员”等纳入兼职安全员管理。由各企业执行组织培训,制发证书,佩戴明显标志,有关档案报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备案,进一步扩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三、第十条申请人应该具备的条件:增加一条“身体健康”,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残疾人作为专职安全员,其本人也持证上岗,但显然不符合专职安全员现场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时,作为专职安全员,应该体现“专职”的要求,不少项目上,专职安全员身兼多职,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上来,经历不够,工作效果打折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国平   13400067900

 

 

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  安全生产  考核  制度  意见

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1年5月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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